苏子美是北宋著名诗人、书法家。大家比较好奇的是苏子美和苏轼是什么关系,其实他们只不过是同姓,苏子美比苏轼大29岁,苏子美去世时苏轼只有12岁,所以两人并没有太多交集。说起苏子美的仕途之路也是令人感叹不已,苏子美在朝中倾向于改革派,但此后他遭到王拱辰的诬奏,导致被削籍为民,最后郁郁而终。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下苏子美,看看他到底是如何被贬的。
苏子美是宋仁宗特别倚重的才子,他性情正派单纯,因为支持庆历新政,而遭到了朝廷守旧派官员的弹劾,最终被贬出东京。苏子美在被贬官后写出了那篇大名鼎鼎的《沧浪亭》,他文采飞扬,心怀抱负,却因为贬官而不得施展,年仅四十一岁。
苏子美原名苏舜钦,子美是他的字,苏子美和苏轼并不是同一个人,他们唯一有关联的地方就是都姓苏,除此之外,两人再无其他联系,而且苏子美生在苏轼之前,他和苏轼一样,也是一代才子。
在剧中苏子美是官家所喜爱的青年才俊,也是国朝最有文采的一大才子,看剧的粉丝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苏怼怼”,因为苏子美没有被贬出东京之前,特别敢于直言进谏,他性情豪放直率,对于自己看不惯的人和事,从来不会嘴下留情。
除此之外,苏子美也是个痴情专一的人,他与曹皇后的闺蜜杜有蘅是神仙眷侣,两个人从青梅竹马之谊,到并肩不离不弃,曹丹姝一直特别羡慕他们这样的爱情。后来苏子美因为受到庆历新政的牵连,被贬官的他,不仅没有自怨自艾,反而携妻儿在江南修建了沧浪亭,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神仙生活。
“潇洒太湖岸,淡伫洞庭山。鱼龙隐处,烟雾深锁渺弥间。”谁能够想到,一篇《水调歌头·沧浪亭》,竟成了苏子美的绝笔。官家本打算重新重用他,可是他却没有等到这一天,就因为被贬之后郁郁不得志,久成痼疾,病逝了,年仅四十一岁。他一生书生风采,清高无邪,直言敢谏,却最终因为遭贬官而积郁成疾,结果壮年早逝,实在让人惋惜。
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九月,京师进奏院。
时任集贤院校理、监进奏院的苏舜钦伙同监进奏院右班殿直刘巽,呼朋引伴,组织了个酒场。
苏舜钦入职进奏院刚半年,庆历四年(1044年)三月,经范仲淹推荐,苏舜钦当上集贤校理,主管进奏院。
刘巽这个“右班殿直”很多人没听过,说“保义郎”就通俗多了,《水浒传》中宋江有两个外号,一个是“及时雨”,一个是“呼保义”。“右班殿直”是品级极低的武官,宋徽宗时重新制定武将的官职,“右班殿直”给改成了“保义郎”,右班殿直只有正九品。
苏舜钦和刘巽,这二位就是进奏院当时的领导,俩院长。就因为这场酒,包括苏舜钦、刘巽在内,十几个人丢了官。
北宋京师惯例,春秋两季,各有司衙门都要举办纪念字神仓颉的赛神会,进奏院也按例举办祭祠活动。
同样按照惯例,祭祀活动结束,一般都会有一次单位集体聚餐联欢。因为这不是什么官方活动,所以没有经费,吃饭的钱由参与者凑份子。
不过这一次苏舜钦和刘巽没和单位同事聚餐,而是邀了各部门十几个平常比较能玩到一块儿的酒友文友,纵情狂欢,还从军中召来了两个营妓助兴。
作为活动组织者,苏舜钦自己出了“十缗”钱。“一缗”就是“一贯”,一千文钱,“十缗”就是一万文钱,可抵十两银子,大约相当于现在的3000块钱。
虽然苏舜钦带头集了资,参加活动者每人也多少出点钱,“其余诸人也醵金有差”。
可这些钱还是不够,苏舜钦就安排手下把进奏院的废旧报纸啥的,捆吧捆吧给卖了,作为活动补充经费。
在宋代,进奏院的主要职能是接收、呈递各地送来的公文,以及向下转发公文,类似现在收发室兼办公室部分内容。
转抄、拆封文件,是进奏院每天的日常工作,所以每天都会有很多的废纸。同时,进奏院还负责编辑印刷邸报分发给各地,这是一种官方时政类报纸,也会产生很多有印刷问题的废报纸。
所以,每季进奏院卖废纸还是能卖不少钱的,都入“小金库”,在单位有活动时支出。
苏舜钦院长这次收入多少呢?“故纸钱四五十索”。这个“一索”就是一千文钱,“四五十索”换算成人民币大概一万五左右。
按说这没啥,过去都这样,“每岁院中赛神,例卖故纸钱,为宴饮之费”。而且自己和参与者还都凑了钱,所以苏舜钦玩得特开心,一点也没多想。
苏舜钦万万不会想到,这次的宴饮,却是他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折点,而且是急转直下,一折到底。
这事跟一个人有关——太子中书舍人李定,熟悉苏东坡的对这个人都不陌生。
苏舜钦这次活动请的多是馆阁清流、文化名人,李定也想参加这次聚会,他跟苏舜钦一说,没想到苏先生一口回绝了:“乐中既无筝琶筚笛,坐上安有国舍虞比。”
我们这些小鱼小虾聚个会,您这海参鲍鱼级别的就别参加了,咱不是一个档次的。
这明着是把人捧起来,实则是看不起,苏舜钦这是讥讽李定,你没资格参加我们的聚会。李定很恼火,立刻到御史中丞王拱辰那通风报信。
王拱辰真快,一刻没耽误,等这伙人正吃到热闹的时候,安排人在旁边偷听着,一听到有酒喝多了胡说八道的,立刻去宋仁宗那举报。
宋仁宗真快,雷厉风行,立刻安排人去抓现场。皇城司、开封府“纠风办”很快杀到,一看风头不对,喝酒狂欢的这帮慌了,四散而逃。
宋仁宗听说没抓到人更火了,再令去捉,满城鸡飞狗跳,最终将所有人缉拿归案,交由开封府审理查办。
在当时,这是比死刑稍好一点的处罚。苏舜钦彻底懵了,完全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来看看他咋辩解的——
“台中谓去端闱不远,以榷货务较之孰近?若谓费用过当,以商税院比之孰多?舜钦或非时为会,聚集不肖,则是可责也。原书、济叔辈,皆当世雅才,朝廷尊用之人,因事燕集,安足为过?卖故纸钱,旧已奏闻,本院自来支使,判署文记,前后甚明。况都下他局亦然,比之外郡杂收钱,岂有异也?当时本恶于胥吏辈率醵过多,遂与同官各出俸钱外,更于其钱中支与相兼,皆是祠祭宴会上下饮食共费之。今以监主自盗定罪,减死一等科断,使除名为民,与贪吏掊官物入己者一同。”
御史台主要提出了3条罪状:
其一,进奏院的负责人苏舜钦和刘巽“监守自盗”;
其二,“燕集喧闹,近于宫门”,一帮官员在皇宫附近喝酒狂欢,噪音扰君;
其三,“放肆狂率,抵完先圣”。
苏舜钦一一进行了反驳,认为这是小题大做,鸡蛋里挑骨头。离宫门太近太闹?“榷货务”更近,你咋不说?
卖废纸聚餐是“循先例所为”,以前早上报过,这钱归进奏院自主支配,咱是院长,花了咋的?
再说了,其他单位都这样啊,这点小事跟那些巧立名目乱收钱的比简直不值一提!更何况我们都讨厌公款吃喝,还自己出了一部分钱。这不能算违规,更别说“监主自盗”罪了。
退一万步说,即便罪名成立,你“除名勒停”也太重了,跟整死也差不多了。律法有规定,“私贷官物有文记准盗论,不至除名,判署者五匹,杖九十,其法甚轻”,贪污公家财物不至于除名啊,打90大板,我接受。
韩琦也认为断人仕途的处罚太重了,苏舜钦“一醉饱之过,止可付有司治之,何至是”?
苏舜钦丢官的理由,咱们现在听起来都是个乐子,不过,《清平乐》中王拱辰说的没错,按当年的规定,如果定为贪污,这些钱够“死罪”的了。
觉得在京城处处遭人白眼,没法待了,苏舜钦把家搬到了苏州,“羸马敝仆,日栖栖取辱于都城,使人指背讥笑哀悯,我亦何颜面,安得不谓之愁苦哉!”
对于这个“监守自盗”的判决,苏舜钦气恼了一辈子。庆历八年,在临终前一年,苏舜钦写给宰相文彦博的信中还提到自己当年恨不能去死的心情:“夫为吏作贿,国典之所永弃,人情之所不堪。”
这是宋代文人的特色,“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因为公事直言被贬那一点不丢人,还特光荣。但像“贪污”这样的事,人人不齿。
苏舜钦在苏州没几年就过世了,就在这不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买地建了沧浪亭,是苏州园林中现存最古老的一座。
文/爱情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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