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从古至今无数次的对外战争期间,中国所付出的代价是无法想象的。说到中国针对欧洲的战争,大多都停留在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战争,康熙年间清朝针对俄国雅克萨的战争,以及晚清时期的鸦片战争。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在明朝的末年,在王朝的最南端发生了一起规模不比鸦片战争小的海战,这便是料罗湾海战。
料罗湾海战又称崇祯明荷海战、金门海战、明朝荷兰料罗湾大海战,是即将灭亡的大明王朝与国力蒸蒸日上的海上马车夫的荷兰帝国的一场大海战。
公元1633年,距离大明王朝灭亡剩下仅仅十年时间。
受小冰河期影响,中国北方长年干旱、中原和东部数次特大地震、北方瘟疫流行。除江浙闽粤一带受灾影响后仍然恢复富裕外,在北方,特别是李自成造反地区,部份灾区,比如地震区,赤地千里、饿殍遍野,百姓吃树皮甚至饿死,以及因为饥饿而抢劫杀人,抢县衙都有发生。
而从17世纪开始的中国气候,正处于小冰河时期,自万历后期至天启年间中国气候显著变冷,北方风沙壅积日甚,旱灾逐年增多,农业收成锐降。
中原气温与北方农牧带的降雨量也直抵秦汉以来的最低点。整个明末时期始终伴随着旱灾、寒流、蝗灾、水灾、鼠疫、瘟疫等,此后中原气候持续下降,天下大乱,狼烟蜂起。
在国内旱灾频繁爆发,瘟疫猖獗,流寇不断,关外更有满清铁骑屡屡扣关,明朝大厦将倾,在这危急的时刻,日益强大的西方殖民国却已经开始了对华的侵略战争,为首的就是荷兰。
明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在当时被称为尼德兰的地方,爆发了反抗宗主国西班牙统治的“乞丐革命”,这场革命引发了后来称为“荷兰独立战争”的血腥战争,直到1609年,作战双方均精疲力竭,只好签订了一份十二年停战协定,事实上承认了荷兰的独立。从此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诞生了。
从西班牙获得独立之后,荷兰进入黄金时期,发展成为17世纪航海和贸易强国,17世纪更是被称为荷兰的世纪。
荷兰的商船数目超过欧洲所有国家商船数目总和,被誉为“海上马车夫”。
荷兰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和贸易据点。到17世纪中叶,荷兰联省共和国的全球商业霸权已经牢固地建立起来。此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已经拥有15000个分支机构,贸易额占到全世界总贸易额的一半。悬挂着荷兰三色旗的10000多艘商船游弋在世界的五大洋之上:当时,全世界共有2万艘船,荷兰有1.5万艘。
进入十七世纪,新崛起的荷兰与英国逐渐开始进入亚洲地区,并深入南洋与中国沿海,希望加入并垄断贸易航线。这样不仅会与已经在亚洲有着广泛利益的葡萄牙和西班牙人发生冲突,继续对开放海洋贸易持保留态度的明朝也势必与之产生摩擦。
荷兰自万历三十年(1602年)开始在东南亚进行香料贸易,为了拓展与中国方面的贸易往来(尤其是丝织品)荷兰人趁着大明内忧外患无暇看顾之时占领了澎湖列岛建立城堡,随后公元1624年占据台湾。此动作刺激到当时的明朝政府,而后明朝政府以绝对优势的兵力包围澎湖并与荷兰人交涉,后荷兰人退出澎湖。
随后荷兰人四处劫掠中国沿海,杀人放火抢劫无恶不作,数以千计的中国人沦为荷兰人的奴隶。
面对荷兰恶行,崇祯皇帝极为愤怒绝不与荷兰人妥协,言辞拒绝了荷兰人的贸易请求,并积极准备反击。
荷兰海军方面主力战舰共十一艘(Jacht,Bredam,Weiringen,deFluytWarmondt,Texcel,Weesp,Couckercke,Catwijck,Zeeburch,Kemphaen,Salm),由普特曼斯指挥,另有旗舰密德堡及一艘中国戎克船打狗号(Tavcoya),此外还包括海盗刘香带来的50艘海盗船。
荷兰海军主力舰均为盖伦船,这是一型极为优秀的帆船。通常拥有两层或多层甲板。为了追求更强的火力,西方在船舶设计方面开始追求更大的船型。盖伦船则成为这一造船思想指导下的产物。
而崇祯时代,明朝造船技术已经无法与明成祖的巨舰时代比拟,战船大小通常只有长40米,宽6-7米,一般只有一层甲板,船头和船尾各装一门火炮。
其次,明军火炮性能不如荷兰海军。中国火器落后于西方是不争的事实,原因在于东方铁矿含沙量大于欧洲铁矿,无法制造极为优越的大炮,西欧大炮明显向密集化与巨大化的方向发展,而中国火器却向小型化发展。明军迎头痛赶也仅仅在明末与西方达到基本平行的状态,但是明军火炮的射程,一般只有3里;而荷兰海军火炮射程可达6里以上,性能稳定,一般不会炸膛。
自明朝崇祯六年农历六月初一(公历1633年7月6日)起至九月二十(公历10月22日),明朝方面先后投入了战舰150多艘,士兵几万人。
荷兰人方面印支殖民总部派遣数十艘最新式带加农炮的战列舰,在福建金门东南海岸料罗湾展开激战。
崇祯六年(1633年)7月5日,Kemphaen与3艘中国帆船到达南澳。7月7日,新任荷兰台湾长官普特曼斯率领以密德堡号为旗舰的十三艘荷兰战舰,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明朝管辖的南澳发起了进攻。明南澳守军立即还击,激战中,把总(守备队长)范汝耀受重伤,17名明军将士阵亡,而荷兰军亦有相当伤亡,不得不解围北上。
7月11日,Wieringer在掠劫途中与26艘明军战舰接触。7月12日,荷兰舰队来到厦门,对厦门港内的明军战舰发动突袭,击沉25~30艘大型战船及15~20艘小型战船,傍晚,厦门商人至荷兰舰队询问攻击理由。Kemphaen.Zeeburch.Salm及一艘中国帆船派遣至厦门北部进行掠劫,荷兰人到处抢夺食物外,还迫使厦门、金门、烈屿、鼓浪屿及附近村落每周提供25只猪、100只鸡、25头牛,否则就再度攻烧。中国方面实际处于毫无戒备的状态。结果,荷兰人一举烧毁和击沉了中国方面的15艘舰船(郑军10,明廷5),并登岸“大掠”。偷袭得手后,荷兰人封锁了厦门湾,强迫金厦附近的村庄向荷兰人进贡猪牛等物,并威胁中国方面开放贸易。
并威胁明朝必须立即停止同其它国家的海外贸易,只能与荷兰进行海外贸易,不然,荷兰海军将再度发动进攻,此无理要求遭到明朝拒绝。同年9月22日,崇祯诏令全面迎战。福建巡抚邹维琏接到圣旨,崇祯皇帝严令惩荷。邹维琏立即飞谕各地文武将吏,不许再谈“互市”二字,“誓以一身拼死当夷”。
直到10月22日,最终爆发了料罗湾大战。
荷兰舰队8艘帆船以及海盗50艘大小帆船与明朝水师50艘大型战船100艘火船对抗。黎明,得到可靠情报的明军主力一百五十艘战船悄悄开到了金门岛南部的料罗湾口,在那里,正停泊着荷兰-刘香联合舰队的全部主力。
当发现明军来袭时,荷刘舰队摆开了一个荷兰战舰居中,海盗船四散策应的防御阵形,明军舰队则在料罗湾东南角展开,以郑芝龙部队为先锋,顺东风采取了两路突击,黑虎掏心的战术。按照事先布置,明军主力部队全部直奔荷兰舰队,只以辅助部队对付海盗船。同时,他们采用了荷兰人在欧洲战场从未见过的打法――火海战术。明军150艘战船中,只有50艘是炮舰(装备英国炮),其余100条小船清一色的火船,随着一声令下,在大船火炮掩护下,百条火船蜂拥而上搭钩点火。Brouckersheaven遭烧毁,Weiringen遭击沉,Slotendijck遭掳获(船上约100人遭俘虏),其余船只在面对明军强大实力全部在受重伤后逃走。参战的刘香战船五十艘,全军覆没在了料罗湾。
据《巴达维亚城日记》所记,料罗湾海战被俘虏的荷兰人约计百人。据福建巡抚邹维琏奏报的战绩:“计生擒夷众一百一十八名,馘斩夷级二十颗,焚夷夹版巨舰五只,夺夷夹版巨舰一只,击破夷贼小舟五十余只,夺盔甲、刀剑、罗经、海图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后铳死夷尸被夷拖去,未能割级者,累累难数,亦不敢叙。”
荷兰方面,东印度公司在此之战明确认知其与明朝武力差距,放弃以武力方式解决与中国间的贸易问题,自此之后东印度公司与中国(郑芝龙)方面维持稳定的贸易行为直到明朝灭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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