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冠禽兽在现代来说,可不是什么好词,但是这个词在最开始诞生的时候,就是一个很简单的词语,说的是衣服上面有禽兽的图案,仅此而已再也没有其他意思。而这个词说的这种衣服,就是清明时期的官员服装“补服”。补服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要在上面绣上禽兽的图案呢?后来这个词又是如何成为一个不好的成语的呢?
言及明清时期的官员形象,给人以最深刻印象的往往是其官服胸前那色彩斑斓的纹样。如同日本的家纹、欧洲的纹章一样,这些纹样让人远远地就能看出官员的身份,不同的是这里的身份指向官员的品级,而非其血统与家世。
在古代中国,服饰从来不仅仅是遮羞、保暖的什物那么简单。在森严的等级制度下,不同地位不同身份的官员,其服饰在颜色、款式、材质、配饰均有严格规定,不得僭越。对这一切细枝末节加以厘清规定的制度,就是冠服制度;冠报制度发展的集大成者,就是诞生于明朝的官员补服制度——明清官服胸前纹样其实是补子,补服则是缀有补子的服饰
然而,细究中国历代官服史,却能发现这些华丽的纹样似乎直到明朝才突然出现。那在明朝之前,朝廷君臣如何通过冠服区分地位?而明清两朝的补服,真的如空中楼阁一般直到十四世纪才问世么?
事实上,补服正式诞生于明朝没错,但其历史渊源却能追溯到更远;而用不同的花纹区分地位这一做法,本身就有着漫长的历史。
自三代以降,服饰就是中国等级制度的直观体现。在祭祀、朝会等场合中,君与臣、臣与臣之间都对应不同形制的服饰,以达到"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的礼制要求。正如《左传》所载的“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周朝关于祭祀礼服“六冕”的规定,自然也是当时首服制度的代表。
所谓“六冕”,是指周朝君臣祭祀天地、先王、山川、社稷时穿戴的礼服,分别名为大裘冕、衮冕、鷩冕、毳冕、絺冕和玄冕。“六冕”中,以大裘冕为贵,上绘十二章,为天子所专用;其他五冕则由君臣通用,分别绘有九、七、五、三、一章。
章亦可称“章纹”,指的是十二种绘绣的图案,包括“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种,通称“十二章”。不同章数分别对应着穿戴者的不同爵位与身份,而身着大裘冕的天子,自然位于照临天下的政治金字塔顶端
虽然大裘冕为天子所独有,但其余五冕的形制统一,故而当君臣身着同一种冕服时所用的章纹数都是一致的。对于,《后汉书》评价为“古之天子虽极尊也,而与公、侯、卿大夫、士受秩于天者均”。从中可以看出,在汉人眼中,周人君臣之间的等级差距还不是非常明显,其冠服制度中尚能品味出“受秩于天者均”的古朴气息。
秦朝统一后毁灭古礼,“六冕”随之被废;东汉明帝时期冕服重新被使用,章纹依然是区分等级的重要标志,如《后汉书·舆服下》所载:“乘舆备文,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诸侯用山龙九章,九卿以下用华虫七章……”
由周至汉,君与臣、臣与臣之间的冕服通过章纹等装饰性图案以区分贵贱;而自秦之后,历朝对官员的朝服也开始进行规范,并于南北朝时期发展出了统一的朝服制度。隋朝统一后,关于官员的朝服品级制度愈加详细,《隋书·礼仪》中载:“(百官)朝服,冠,帻簪导,白笔,绛纱单衣,白纱内单,皂领、袖,皂襈,革带,钩灊,假带,曲领方心,绛纱蔽膝,襈,舄,绶,剑,佩。从五品已上,陪祭、朝飨、拜表,凡大事则服之。六品已下,从七品已上,去剑、佩、绶,余并同。”
从中可以看出,隋朝朝服在服装形制上并无明显区别,品级地位差异主要体现在冠及剑、佩、绶等配饰上,这种区分显然没有冕服上的区分那么“显性”,很难达到“明等威”的目的。至唐朝武德年间,朝廷终于开始以常服的颜色来区分官员品级了。
朝服、公服、常服并非同一概念,且历朝之定义、使用场合多有出入。简略而言,朝服是君臣大祀、庆成、进表之服;公服为官员常朝、办公之服,因省略了朝服许多繁琐的挂佩而有“从省服”之称;常服则为常朝视事之服。《宋史·舆服志》载:“凡朝服谓之具服,公服从省,今谓之常服。”可以大致认为公服是朝服的“简洁版”,而又常与常服相混同。以上三者虽不能混为一谈,但从历代官服等级区分的角度来看,不妨将其视为一体进行比较。
武德四年(621年),唐朝制定的常服规范,成为品色服的雏形,其中皇帝着赤、黄二色,亲王及以下至文武百官、庶人部曲等分别着紫、朱、黄、绿、青、黄白色。之后唐朝品色服制度进一步系统化,并细分至每一品级:三品以上着紫色、四品着深绯、五品着浅绯、六品着深绿、七品着浅绿、八品着深青、九品着浅青,流外官及庶人着黄色。这一划分方式为宋朝所借鉴,至宋神宗时期形成了以紫、绯、绿三色分品级的品色服制度。
总体而言,从章纹到品色服,历朝君臣的冠服的地位区分功能愈加明显,越来越能完成“辨贵贱,定名分”的政治目的——补服虽然直到明朝才真正出现,但也绝非一蹴;若没有之前历代王朝在冠服制度上的种种建树,集历代冠服制度之大成的补服也不可被孕育出来。
为更方便地区分官员地位,唐人将视线投向了颜色,而明人在继承品色服制度之余又将抽向了“禽兽”——这里的“禽兽”是指以禽兽为内容的服装纹饰,其中文官饰以禽,武官饰以兽,正如丘濬所著《大学衍义补》所言:“我朝定制,品官各有花样。公、侯、驸马、伯,服绣麒麟白泽,不在文武之数;文武一至九品,皆有应服花样,文官用飞鸟像其文彩也,武官用走兽像其猛鸷也。”
虽说“禽以文彩、兽以猛鸷”的解释已经足够,但以禽兽为喻指代官职,在文化角度尚可溯源。据《左传》所载,少昊时期“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虽然少昊“以鸟名官”并非明人“以禽兽名官”的依据,但从文化符号的角度来看,文官饰禽,武官饰兽的作法倒也合乎情理。
从信史来看,最早以动物代表官员职司的现象亦出现于武德年间。清人沈自南《艺林汇考》中载:“武德元年,高祖诏其诸卫将军,每至十月一日,皆服缺胯袄子,织成紫瑞兽袄子。左右武卫将军服豹文袄子,左右翊卫将军服瑞鹰文袄子。”至武周时期,武则天赐官员绣袍,亦效此制。《旧唐书·舆服志》记载:“延载元年五月,则天内出绯紫单罗铭襟背衫,赐文武三品已上。左右监门卫将军等饰以对师子,左右卫饰以麒麟,左右武威卫饰以对虎,左右豹韬卫饰以豹,左右鹰扬卫饰以鹰,左右玉钤卫饰以对鹘,左右金吾卫饰以对豸,诸王饰以盘龙及鹿,宰相饰以凤池,尚书饰以对雁。”
从《旧唐书》的记载来看,武周时期已经出现了依官员品级、职司分别赐予不同动物章纹绣袍的做法,这无疑为日后补服纹样的选择提供了参考。金元时期,胸背开始流行——所谓胸背,是指服装上位于前胸、后背处的纹样,元朝的胸背直接织、绣于服装上,其纹样种类众多,有云龙纹、风穿牡丹、鹰逐兔、花间卧鹿等。不过金元两朝的胸背多为装饰、应景,与地位品级并无直接关系。
了解到唐朝出现的以动物分指官员职司以及金元以降的胸背潮流,就会发现明朝出现补子一事可谓水到渠成。洪武元年(1368年),明朝制定公服时先匡定颜色,并遵循唐制以紫、绯、绿、青等色系对应各品官员;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再传谕相关官员“其常服,葵花胸背团领衫……无品从者,常服团领衫,无胸背花,不拘颜色”。从后一道谕令可以看出,胸背已然与官员品级发生了联系;而到洪武廿四年(1391年),胸背纹样与官员品级之间的联系终于制度化。
据《明会典》中载,百官常服花样如下:“公、侯、驸马、伯服,麒麟、白泽。文官一二品仙鹤锦鸡;三四品孔雀云雁;五品白鹇;六七品鹭鸶鸂鶒、八九品黄鹂鹌鹑练鹊。风宪官用獬豸。武官一二品狮子;三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七品彪;八品九品犀牛海马。”
由此,不同的禽兽纹样分别对应不同的品级,将这些禽兽纹样以补子形式织绣于服装之上时,富有明朝特色的补服也就出现了。当然,相应禽兽纹样在有明一朝也经历了数次修订,最终于嘉靖十六年(1537年)进行了更为彻底的细分:“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杂职练鹊。风宪官獬豸。武官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与此同时,官员所用的补子“上可以兼下,而下不可以僭上”,话虽如此,又有哪个一品大员会在补子上绣鹌鹑练鹊呢?
明朝的中央集权远较前朝为甚,出于“古昔帝王治天下,必定制礼以辨贵贱,明等威”的政治考虑,“服色不能无异”,故而最终孕育出了精细至极的官员补服制度,这亦是历史之自然。从服装缝制的角度来看,其实所有缀有补子形式的服装均可称之为补服,甚至以补子为官员常服最重要组成部分的明朝,也同样存在一些应景补服,如端午时绣有五毒艾虎、七夕时绣有牛郎织女、重阳时绣有菊花的补服等。只是,明朝官员常服中的补子太过耀眼,以至后世在谈论补服时,会自然将其与朝廷官员相联系了。至李自成建立大顺时,“以云为品,一品一云,九品九云”。大顺存续时间太短,这一制度是否体现到了官员常服之上难以判断,但其受明制影响却是显而易见的。
明朝官员补服制度影响的不仅仅是昙花一现的大顺,更有清朝。从朝代更迭来看,后朝对前朝制度的承袭并不奇怪,如汉承秦制、唐承隋制等——然而清朝毕竟是东北少数民族建立的征服王朝,不改满洲服制是其既定国策,早在崇德二年(1637年),清太宗皇太极便曾训谕诸王:“我国家以骑射为业,今若轻循汉人之俗,不亲弓矢,则武备何由而习乎……后世子孙勿轻变弃祖制”。在皇太极眼中,“北魏、辽、金及有元,凡改汉衣冠者无不一再世而亡”,满洲服制隐然有了“绵国祚、承天佑”的政治使命。
民族习性固然重要,但完备的冠服制度亦是统治刚需,故而早在努尔哈赤时代,后金就已经部分借鉴了明朝的官员补服制度,规定“诸贝勒服四爪蟒缎补服,都堂、总兵官、副将服麒麟补服,参将、游击服狮子补服,务御、千总服彪补服”。
明朝官制重文轻武,故在官员补服的设定上,武官较文官显得草率;而在后金的语境下,补服仅限于武官,重武轻文的游牧民族印记十分明显,凸显了“润色章身,即取其文,亦何必僅其武”的权变思想。然而,一旦后金成为执掌天下的清朝,这一简陋的完服制度就无法满足统治需求了。
《东华录·顺治三》中的一则故事描绘了清朝立国之初缺乏冠服制度的窘迫:顺治元年(1644年),山东巡按启奏摄政王多尔衮云:“中外臣工皆以衣冠礼乐,覃敷文教。顷闻东省新补监司三人,俱关东旧臣,若不加冠服,恐人心惊骇,误以文德兴教之官,疑为统兵征战之将。乞谕三臣,各制本品纱帽圆领,临民理事。”多尔衮随即答复:“兵务方殷,未遑衣冠礼乐。近简用各官,姑依明式,速制本品官服以便莅事。”
毫无疑问,建立冠服制度已成当务之急,因“兵务方殷”,只得“姑依明式”;而山东巡按所称的“纱帽圆领”,自当是明朝补服。在此之后,清廷于顺治九年(1652年)正式颁布了《服色肩舆永例》,明确以补子纹样作为官员品级的区分标志,除却亲王、公侯伯等爵位外,规定百官“一品用仙鹤、二品用锦鸡、三品用孔雀、四品用云雁、五品用白鹇、六品用鹭鸶、七品用鸂鶒、八品用鹌鹑、九品用练鹊;武官一品二品用狮子、三品用虎、四品用豹、五品用熊、六品七品彪、八品用犀牛、九品用海马;都察院、按察使司衙门官,不论品级均用獬豸”,可以看出顺治年间清朝的官员补服制度,几乎完全承袭明朝。
顺治之后,官员补服制度又于康熙、雍正、乾隆年间多次调整,直到乾隆廿四年(1759年)随着《皇朝礼器图式》的完成而最终成型。相较于顺治之制,乾隆年间对补服制度的修改大多针对皇室、封爵、侍卫等。大体而言,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等为圆补,其纹样依等级多为龙、蟒;文武百官为方补,纹样依旧制,少有变化。
由明至清,从仙鹤狮子到练雀海马的品级指代保持了极强的稳定性。有所不同的是,明代官服是团领衫,补子是完整的一块;而清朝官服对襟,补子自然被分为两个半块,这背后又是明清两朝——或者说是汉满两族服饰文化本身的差异了。
不过与明朝相比,清朝的补子区分官员品级的职能更为重大,因为明朝除补服纹样之外,官服尚有颜色之分,而清朝官员补服的色彩却上下统一。清朝贵族阶级偏好蓝青色系,不同时代的补服大体包括石蓝、石青、元青等颜色。这些颜色仅从文字描述难以区分,但从《康熙南巡图》《祭先农坛图》《马术图》等画作中可以看出,有清一朝的补服底色呈现出自蓝向青、由浅而深逐渐过度的倾向。
底色相同,则补子纹样的差异就必须更为明显,方能使各级官员在较远距离就能辨别彼此的品级,以避免失礼情况发生。不过,囿于时代技术等因素,清朝律法只在原则上规定了补子的主体纹样,各级官员补子皆自行按照典章制度织造购买,这也导致补子成为一种非常“个性化定制”的标志,一千个同品级官员胸前的补子可能就会有一千种表现形式。除此之外,补子的设计和用材也自然受到时尚潮流、丝织业发展程度、政治风气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必然呈现出不同的风貌,如雍正时期皇帝勤俭,官员的补子也改成相对廉价的藏青丝地;乾隆时期国家富强,官员补子也相对华丽奢侈;而到嘉庆时期,政治经济上困顿又间接导致这一时期的官员补子无论在纹样造型还是质地配色上都大幅下滑。清朝的官员补服,不仅仅是官员的“名片”,也成为了国运的晴雨表。
作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环,冠服制度及其细支官员补服制度也自然而然随着清朝的灭亡而消失于历史长河中。然而在消亡之前,清朝的补服却又意外书写了一段令人唏嘘的历史。
作为品级的象征,补服缝制的逻辑应当是先有品级,再依品级缝制补子,然而晚清时期却出现了“空补”这一“奇物”。所谓空补,指的是补子中心主体纹样缺失,仅绣有日月、云蝠、江涯等背影纹样;与之对应的则是同样单独缝制的主体纹样,等需要时,再将相应的主体纹样缝制到空补之上。空补的出现与晚清时代卖官鬻爵的盛行有很大关系——国家将亡之时,清廷为了填补国库开始买卖官品,商人出资一定钱款就可以捐官。对于捐官者而言,品级变动相对频繁,如果每次变动都要将整个补子换掉就显得奢侈,使用空补则只需要改变主体纹样。在“市场化”的运作下,官员补子居然成了格式化的商品,这也真称得上是清末一奇景了。官员补服制度虽然直到清朝灭亡才宣告终结,但其丧钟的敲响却还要更早。
从宏观角度来看,官员补服雏形于唐,制定于明,盛行于清,禽兽纹样的确立可以说是将古代中国等级制度的表达推向了顶峰。一件补服,不仅是政治形态的反映,更体现着一个时代的制作工艺和时尚文化,将之归为艺术品,倒也不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