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二世是英国历史上的一位国王,是斯图亚特王朝的第11位苏格兰国王,复辟之后成为首位英格兰以及爱尔兰国王。查理二世是查理一世嫡长子,是詹姆斯二世同母兄弟,生母是王后亨利埃塔·玛丽亚。1630年5月29日(新历1630年6月8日)生于圣詹姆斯宫,即为康沃尔公爵、罗撒西公爵、切斯特伯爵、卡里克伯爵与伦弗鲁男爵 。
1645年,15岁的查理被其父派往西英格兰担任名义上的总司令。咄咄逼人的议会军把他逼得走投无路,最后他不得不离开英国,最后在其父的命令下去巴黎与母亲汇合。
1648年第二次内战起的时候他担任了背叛议会军的兵舰的司令,但是被迫返回荷兰的基地,在那里得到父亲被处决的消息。以后的11年间他致力于夺回苏格兰和英格兰王位。
查理1650年回到苏格兰,受到了誓约派的不体面支持,但是克伦威尔在邓巴大捷后,查理的身价高涨起来,他被加冕为苏格兰国王,
同年8月,入侵英格兰,但在伍斯特一战全军覆灭。后来他在英国各地流浪了40多天,形同乞丐,还曾在树上过夜。
1651年10月到达法国,法国和荷兰都拒绝接纳他。转而去西班牙,欧洲各国的君主都对他不感兴趣。在这段流亡生活中,他穷困潦倒,有时连住旅馆的钱都没有。有了钱就尽情享受,也因此精通各种艺术。他的母亲和姐妹曾劝他改奉天主教但得到拒绝。
1658年克伦威尔去世,由其子理查·克伦威尔继称护国公。理查无力镇压反叛的贵族与军官,英国政坛混乱,国会遂声明君主制复辟,查理二世因此得以返回英国。
1660年,查理二世在多佛登陆,回到伦敦。
1661年4月,即位为不列颠国王;在首席大臣海德的斡旋下,只处死了九名签署其父王查理一世死刑命令的圆颅党人。
1678年,借“天主教阴谋案”将议会中的天主教徒清除出去。
1679年,签署“人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