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了解过近代史的人,一定都知道清朝末期的一位大臣,名为张之洞。他是“晚清中兴四大名臣”之一,不管是在当时的情况下,还是现在的历史上,都是一个具有非常重要作用的人物,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时社会的发展。那么,张之洞究竟做过些什么事,他在历史上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有些怎样的思想呢?
张之洞(1837—1909),字孝达,号香涛,又是总督,称“帅”,故时人皆呼之为“张香帅”。晚清名臣、清代洋务派代表人物,出生于贵州兴义府,祖籍直隶南皮。咸丰二年(1852年)十六岁中顺天府解元,同治二年(1863年)二十七岁中进士第三名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历任教习、侍读、侍讲、内阁学士、山西巡抚、两广总督、湖广总督、两江总督(多次署理,从未实授)、军机大臣等职,官至体仁阁大学士。
张之洞早年是清流派首领,后成为洋务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教育方面,他创办了自强学堂(今武汉大学前身)、三江师范学堂(今南京大学前身)、湖北农务学堂、湖北武昌蒙养院、湖北工艺学堂、慈恩学堂(南皮县第一中学)、广雅书院等。政治上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工业上创办汉阳铁厂、大冶铁矿、湖北枪炮厂等。八国联军入侵时,大沽炮台失守,张之洞会同两江总督刘坤一与驻上海各国领事议订“东南互保”,并镇压维新派的唐才常、林圭、秦力山等自立军起义,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11月,以顾命重臣晋太子太保,次年病卒,谥文襄。有《张文襄公全集》。张之洞与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并称“晚清中兴四大名臣”。
1.改革教育
甲午战争后,张之洞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近代教育思想,并认识到建立新学制的重要性。担任湖广总督之后,张之洞在湖北大规模兴办新式教育——实业教育、师范教育和国民教育。这些新式教育活动使其教育强国的构想在推动中国教育近代化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
2.修筑铁路
督办铁路张之洞在湖广总督任上,十分重视兴建铁路,他认为:“铁路为自强第一要端,铁路不成,他端更无论矣。”“西洋富强,尤根于此。”他所建议并监修的芦汉铁路,自光绪二十四年兴建,到光绪三十一年三月完成,命名为京汉铁路。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6月,张之洞又奉旨督办粤汉铁路。粤汉铁路的筑路权早在1898年就被美国所控制。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美国合兴公司同清廷签订《粤汉铁路借款草合同》,控制了粤汉铁路的筑路权。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又订立续约,规定借款为4000万美元,由合兴公司在5年内筑成,不得转让他国。但3年过去,到光绪二十九年铁路尚未动工。光绪三十年,合兴公司又将股票的三分之二卖给比利时的万国东方公司。
湖南、湖北、广东三省人民获悉这个消息,非常愤怒,要求废除原订合同,收回路权自办。此时,张之洞奉旨督办粤汉铁路,经过与美国公司一年多的交涉,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7月,他以675万两的高价赎回路权。随后,张之洞以高股筹集不易为由,于宣统元年(1909年)4月与德、英、法三国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借款550万英镑筹建粤汉铁路。这激起更大规模的反抗浪潮。
在督鄂17年间,张之洞力主广开新学、改革军政、振兴实业,由此湖北人才鼎盛、财赋称饶,成为当时中国后期洋务新政的中心地区。
3.学习法律
张之洞作为洋务派的代表人物,主张学习西方法律,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主张。他与刘坤一合上《采用西法十一条折》的具体措施。但是学习和采用西法要有前提,即“中学为体”,中法的根本原则不能动;“西学为用”,西法的基本原则不能学。早在清末修律正式开始之前,张之洞就主张“择西学之可以补我阙者用之,西政之可以起吾疾者取之”,他认为这样做是“有其益而无其害”。光绪二十七年五月,他与两江总督刘坤一联名上了三道《江楚会奏变法折》,提出了“恤刑狱”、“结民心”、改良法制的建议,并同袁世凯一起保举沈家本、伍廷芳为修律大臣。
张之洞在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所奏的《整顿中法十二条折》中关于刑法改革的九条意见中,便参考了西法,提出了“重众证”、“改罚锾”、“教工艺”、改良监狱等具体改进方法。张之洞还十分重视西律中的“公法学”,这是在办洋务过程中与西方各国打交道时经常遇到的课题。对此,他提出两条建议:第一,参酌中外法律,制定“通商律例”,作为处理在华外国人案件的法律根据;第二,培养熟悉中外法律的人才,以适应这种需要。后来,张之洞还主张聘请各国律师,博采各国矿务律、铁路律、商务律、刑律等,为中国编撰简明矿律、路律、商律、交涉刑律,说制定此四律是“兴利之先资”,“防害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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