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保险方面的历史并不是很长,直到1949年才成立第一家保险公司,而国外的保险已经非常成熟了。不过中国的保险业发展非常迅速,市场上的反馈也非常不错。
我国民族保险业历史可以追溯到100年前。1885年,轮船招商局为了摆脱外国保险业对我国的控制,在上海创立了“仁和”、“济和”保险公司。从此,开始了我国民族保险业的新纪元。
但由于当时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经济长期处于落后状况,保险事业的发展步履维艰。辛亥革命以后,我国经济特别是新兴工业有所发展,保险事业在一些大城市也发展起来,民族保险公司逐步增加,办理一些保险业务。
1949年10月20日,新中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了,从此我国开始独立自主地经营保险业务,这是我国保险史上重大的转折。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种保险业务逐步开展起来,全国先后建立起2000多个分支机构,保险业队伍拥有近五万名成员,保险事业的发展对当时的国民经济起了积极的经济补偿作用。但在1958年,由于错误地认为我国经济已“一大二公”,用保险手段解决灾害经济补偿已无必要了,保险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从而决定从1959年起停办国内保险业务。1959年到1978年的20年,在中国人民保险史上留下了一片空白。此间,我国先后发生了邢台地震、海城地震、唐山地震和四川、陕西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给国家财政的稳定带来极大冲击,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务院根据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从此,中国保险事业获得了新生。在短短十多年里,我国保险业务量每年以50%的速度递增,保险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大。目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已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几千个分支机构,1万多个专职代理机构。同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还与世界上各个地区的保险界建立起广泛的联系,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多家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建立了分保关系,并参加了亚非保险和再保险联合会及所属的再保险集团。现在,中国的保险业正在奋力跨越自己的幼年期,迎接即将到来的“成年加冕”礼。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事业掀开了新的一页。
1979年10月,中央下发《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得以全面恢复,同时,迅速建立起了各级机构。
1980年1月,中国人保驻伦敦联络处成立。
1982年,中国人保恢复办理人身保险(寿险)业务。
1986年,中国保险业教育上了新的层次——南昌保险学校成立。
1996年7月23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
1998年10月7日,国务院发文,撤销中保集团,三家子公司分别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
1999年1月18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继承人保品牌,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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