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在清朝末期,由于自身国力的衰弱,世界的发展早已经超越了清朝,然而清政府自视甚高,当被列强侵略的时候节节败退,最终不得已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北京条约》只是很多条约当中的一条,于1860年10月24日签订。那么,这款不平等条约中,有一些怎样的条件呢?
《中英北京条约》是英国与清朝于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与《中法北京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构成了《北京条约》的主体。
中英北京条约原称《中英续增条约》。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清钦差大,臣奕沂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北京签订。共9款。除确认《中英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英国又扩大了如下侵华权益:(1)《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为800万两,外加恤金50万两;(2)增开天津为商埠;(3)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4)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即南九龙半岛,其面积为11.1平方公里)给英国。
1.签约背景
19世纪中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对世界市场的需求,它们把侵略的矛头指向了中国。1856年,以英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58年签订了不平等的《天津条约》,为了进一步攫取特权。1859年,英、法、美三国分别派遣驻华公使,率领舰队来华换约。清政府则加强了天津、大沽的防务,准备在上海与英、法公使换约,以阻止公使入京。而英、法等国拒绝在上海换约,于1859年6月北上天津大沽口外,不按照清方指定的路线入京,强行突入大沽,结果被清军打得大败。英、法决定再次组织联军发动大规模的侵华战争。
1860年8月,英法联军17000余人到达天津附近海面,攻克大沽,占领天津,大败清军主力于通县一带。9月22日,咸丰皇帝逃往热河,任命恭亲王奕訢为全权议和大臣,留京求和议约。英法联军占据了北京安定门,抢劫和焚毁了举世闻名的圆明园。在谈判时,清政府毫无抗争,完全接受了英、法的条件。10月24日,奕訢与英国代表额尔金签订了《中英北京条约》,同时交换批准了《中一英天津条约》。
2.主要内容
《中英北京条约》共9款,主要内容有:1.1858年秋大学士桂良等与英专使额尔金所达成的英公使暂不驻京的谅解无效,英公使是否驻京由英国决定。2.赔偿英国军费600万两和英商的损失200万两。占领天津、大沽、登州、北海、广州等处英军,赔款交清时方才撤离。3.凡有情愿出国做工之华民,“俱准与英民立约为凭,无论单身或愿携带家属一并赴通商各口,下英国船只,毫无禁阻”。4.中国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5.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
3.条约影响
《中英北京条约》不仅完全确认了英国通过《中英天津条约》获得的侵略权益,还对中国进行了新的勒索。通过这个条约,英国从中国再次割占了领土,勒索了大笔赔款,又一次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确认了英国公使驻京的权利,使英国可以就近干涉清政府。天津被辟为通商口岸,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向中国政治中心地区扩张。同时,条约准许华工出洋,使自鸦片战争以来西方侵略者贩卖华工的行为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