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戒指对于人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很稀奇的事情,而戴戒指虽然有一些讲究,但更多的时候其实人们也不在意这些,只需要自己喜欢就好。而戴戒指更多的也是一种美观的作用,不过在古代,戒指却不是随便能戴的,戒指也是有特殊的含义的,因此只有一部分人会戴上戒指。那么究竟戒指在古代是什么意思呢?哪些人会戴戒指呢?下面就让吾爱诗经网的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先民们就用骨质、石质等材质做成指环戴在手上。这个时候戒指起到是涉猎时保护手指的作用。到了秦朝,戒指被称为约指,含有“禁戒”“约束”之意。那么禁什么呢?约束什么呢?我们知道从秦始皇开始,我国就进入了封建社会,在这之中,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这个戒指就是给皇帝约束的,皇帝拥有后宫佳丽三千,如果哪天皇帝心血来潮,想和妃子做羞答答的事情,但是这位妃子恰好来了月事不能与皇帝配合,怎么办?按照规矩,妃子会在自己手上配上金指环,表示戒身。皇帝看到这个信号,自然知难而退了。古人因为害羞,所以选择了比较委婉的表达方式。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候只有女子才能戴戒指。
到了汉朝,戒指往往被当做宝物用以赏赐有功之臣。《后汉书》记载,孙程等人拥立汉顺帝继位有功,特别赏赐指环意识感谢。三国时期,戒指终于作为定情信物出场了。繁钦的《定情诗》中写到: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这里的约指指的就是戒指。用什么来表达对你的爱意呢?就寄托在这一对银质的戒指上吧。魏晋南北朝时期,受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戒指与婚姻发生了关系,《胡俗传》记载,结婚时,要用金戒指作聘礼,这个戒指又叫做同心环,但是由于中原人穿衣服向来都是大袖子,手上的戒指很难露出来,所以这一胡俗并没有被延续下来。
在此特意声明一下,戒指在古代有“手记”、“约指”、“驱环”、“代指”、“指环”等多种名称,直到元朝“戒指”一词才真正出现,而被广泛应用起来却是在明朝,明朝《三余赘笔》中写道:我们用金银做成环,戴在妇女的指间叫做戒指。到了清朝,戒指已经纯粹成为一种装饰了,当初“禁戒”的古意早就被人忽略了。就在这个时候,西方已经在非洲发现了大量的钻石,钻石商们开始忽悠越来越多的年轻情侣,选择钻戒作为订婚戒指,然而戒指当初戒身的意义却再也无人知晓了。
起源:秦汉时期
在中国,戒指的使用至少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戒指在古代多称为“指环”,而“戒指”之名的出现,则是元代的事情。戒指传至民间,其作用就不仅是简单的装饰品了。男女互爱,互相赠送,山盟海誓,以此为证。它起源于实用,而后逐渐转向审美和财富的统一,并逐渐被赋予不同的文化意义。
“戒指”一词的出现:元代
元代关汉卿的戏曲作品《望江亭中秋切》的第三折中有:“(正旦云)这个是金牌?衙内见爱我,与我打戒指儿罢。再有什么?”这里就出现了“戒指”一词。《永乐大典》残本中保存的朝鲜时代的汉语教科书《朴通事谚解》有:“少赎,二十两也不够,我典一个房子里,我再把一副头面,一个七宝金儿,一对耳坠儿,一对窟嵌的金戒指儿,这六件儿当的五十两银子,共有二百两银子,典一个大宅子。”
“戒指”一词被广泛使用:明代以后
直到明代以后,“戒指”的称呼才多了起来。《中国古代服饰风俗》一书讲到明代服饰时说:“至于称其为戒指,似乎还是明代以后的事情。”明王圻的《三才图会》又说:“后汉孙程十九人立顺帝有功,各赐金钏指环即今之戒指也。”戒指这种饰品,经过几千年的风雨洗礼,到如今已普遍为人们所接受,并且在现代生活中,扮演着一个不小的角色。或作为装饰,或作为婚姻的信物,或纯粹用来显富。就是这种常见的饰物,人们对它的研究似乎却并不多,只是散见于服饰、风俗方面的书籍。
“后妃群妾以礼御于君所,女史书其日月,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者,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这是汉毛亨对《诗经·邶风·静女》中“贻我彤管”作的注解。学术上多引用此来解释“戒指”一称的由来。
如《中国古代服饰风俗》中说:“为什么要把指环这种饰物称之为戒指呢?那就要从‘戒’字的含义说起了。明都 《三馀赘笔》记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妇人指间,谓之戒指’。按《诗》注:‘古者后妃群妾,以礼进御于君,女史书其日月,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着于左手;既御者,着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则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来矣。’”《现代汉语词名探源词典》中也引用类似上面的一段,并说“嫔妃月经来潮之日,即戴戒指,表明不可与帝王同房。戒指即‘戒止’”。还有《中文大辞典》中的“戒指”、“指环”项,也引用了上述说法。
其实不光是“戒指”一称可以用此来解释。戒指的其它名称也同样根源于此,可以用它来解释。只是由于时期的不同,同指“戒指”这一饰物,却呈现出不同的称谓。
“手记”的“记”字,《说文·言部》说:“记,疋也。”段注:“疋,各本作疏。……疋,今字作疏,谓分疏而识之也。”“手”和“记”合起来解释,“手记”就是“戴在手上的用来起区分、辨识作用的记号。”联系上段引文,戒指这种记号标记的是“后妃群妾的进退,既御或是当御。”
“约指”的“约”字,《说文· 部》:“约,缠束也。”所以“约指”就是“约于指,缠束在手指上”的意思。那为什么要“约物于指呢”?该做法背后的原因其实是用该物来起“标记”的作用,所约之物是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符号。
“驱环”和“指环”的“环”字,《说文·玉部》:“环,璧也。肉好若一谓之环。”这里的“璧”是“指孔的直径和周边的宽度相等的玉璧”,“肉”和“好”是相对“环形有孔的玉璧”来讲的,“孔外叫肉,孔内叫好。” 以后凡“环形”之物都叫“环”。所以“驱环”和“指环”就是“戴在手指上的环状物”。古代帝王就是根据他们的不同戴法来决定御幸与否的。
“代指”的“代”字,《说文·人部》:“代,更也。”清段玉裁注:“凡以此易彼谓之代……凡以异语相易谓之代。”古代后妃群妾月经来潮,忌以口说,就用“戴指环”的做法来含蓄表达,避忌君王的临幸。所以“代指”可以理解为“戴在指上,代替直言月事的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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