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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朱元璋时期社会福利有多好?明朝是社会福利最好的时代吗

时间:2018-04-16 16:40:43 来源:本站整理 来源:本站整理

说到朱元璋小编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朱元璋是明朝时期的皇帝,当然了,当时的明朝在朱元璋的领导下,可以说社会井然有序,当时的社会福利也是非常的好,有不少的人也是在问小编,明代的朱元璋时期社会福利到底有多好呢?明朝是社会福利最好的时代吗?具体的小编也是做了一番整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于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 朱元璋在位期间,下令农民归耕,奖励垦荒;大搞移民屯田和军屯;组织各地农民兴修水利;大力提倡种植桑、麻、棉等经济作物和果木作物、他还迁富民,抑豪强;下令解放奴婢;减免税负,严惩贪官;派人到全国各地丈量土地,清查户口等等。经过洪武时期的努力,社会生产逐渐恢复和发展了,史称洪武之治。 朱元璋聪明而有远见,神威英武,收揽英雄,平定四海,纳谏如流,求贤若渴,重农桑,兴礼乐,褒节义,崇教化。但他性格严明,刻薄寡恩,晚年偏好诛杀,使得一代开国元勋很少有善始善终者。这是他历史上的污点。 因为朱元璋是农民出身,从小吃了很多的苦,知道农民不易,所以格外重视民间疾苦,当了皇帝后,出台了各种政策,让老百姓不再吃苦。有历史学家研究后,认为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明朝朱元璋时期是中国社会福利最好的时期。

洪武一朝,百姓的社会福利,有以下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政策规定:

养老 朱元璋对天下老年人施以尊重,颁布诏书和法令,规定每地要善待老人,并让县官定期送去米面衣物进行慰问。朱元璋怕执行不力,就又叮嘱礼部尚书,要以皇帝的名义再次重申一下这项政策。 洪武六年规定:“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令一子侍养,免其差役。”也就是说,为了更好地让70岁以上的老人安度晚年,国家允许老人的一个儿子免于服役。 洪武二十年,大明颁布终身养老令:八十岁以上老人每月给五斗米三斤酒和五斤肉,九十岁以上的老人更加给一匹帛和十斤絮。 对于那些孝敬老人的人,朝廷不但给予精神表扬,还给予物质奖励,赏赐衣物,发放奖金。而且,这些孝子孝女年老时可以享受特殊待遇,当他们年届60岁就可以享受普通老人80岁时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果孝亲模范不幸成为孤老,那么他们在家就可以享受到在养济院的同等待遇,当地养济院会每月按标准把钱粮送到他们家中;去世后,政府还会发放三两银子作为丧葬费。 对于官吏和作奸犯科者一向严酷的朱元璋对老人格外宽容。名臣韩宜可记录,安徽官学有老汉碰瓷诈骗,本该杖责流放。但念其年过七十,还是放回交家属看管。江南的年轻人殴伤他人,本该充军服刑,可老母年过七十无人照料,于是也法外开恩,改在家乡劳改。 在朝廷的要求和带动下,有明一代形成了尊老养老的风气,赡养老人的要求也渗透到各地家法族规之中。

2.社会福利: 开办免费养老院:养济院 我国古代收养鳏寡孤独的穷人和乞丐的场所,叫养济院,和育婴堂、安济坊、居养院、福田院等都为古代的福利慈善机构。 养济院一般是由政府出资修建。但有许多养济院以私人名义捐修的。在唐代以前,没有形成较好的救助机制,主要是以赐给衣食等实物为主,治标不治本。到了唐代以后,除了仍发放实物外,还探索设立了收容贫老、乞讨流浪人员的专门机构。 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诏:“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官为存恤”(《明太祖实录》卷34)。洪武五年又下诏,“诏天下郡县立孤老院”。不久,孤老院改名为养济院。其收养对象为:“民之孤独残病不能生者,许入院。”明代的养济院制度得以确立。

为保障养济之政的推行,朱元璋将其载入《大明律》,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在朱元璋的倡导下,许多府县在洪武年间都设置了养济院。明成祖时,养济院的建置得到改观,养济院在“天下府州县俱有”(《明太祖实录》卷127)。弘治年间,养济院由内地州县向边陲各卫所扩展。 为了监督执行,朱元璋派官吏暗访,但凡有困难户没得到救助,地方官要受得责罚。 现存于各地的明代养济院遗址,都有秀丽的绿化与清澈的井水,在当时堪称高档舒适楼盘。官府对养济院补贴:成年人每月三斗米三十斤柴。还有冬夏布匹三丈。 明朝沈榜撰写的《宛署杂记》中,记载宛平县养济院的规模:万历纪元,收萧俊等一千八百名。(万历)七年,……又收刘真等五百名。(万历)十年……又收李聪等五百八十五名。以一个宛平县的养济院,收容人数达两千余人,可见当时执政者花了多么大的代价安置鳏、寡、孤、独、残。

免费公墓:漏泽园 漏泽园,是古时官设的丛葬地,凡无主尸骨及家贫无葬地者,由官家丛葬,称其地为“漏泽园”。 创始于宋元丰间,立为埋葬之所,取泽及枯骨,没有遗漏之义。明初,诏令民间立义冢。令郡县皆置漏泽园。(张岱《夜航船》) 老有所养,死有所葬。这个规定写入《大明律》,朱元璋遗诏后代子孙认真执行。 “保障房”制度 《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七年农历八月,朱元璋给南京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在龙江找了一块闲置土地,盖了260间瓦房,供没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南京的官员很快执行了。一个月后,朱元璋又给华亭县的官员下旨,让他们对宋朝留下来的居养院进行翻修,修好后让没有住房的百姓居住。 因为历史的原因,朱元璋“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当然破灭了。但这样的尝试,却是世界最早的国家免费福利公房的真实事例。

3.教育方面: 朱元璋从元朝灭亡中看到,除了统治者本身的素质以外,整个社会失于教化也是一个原因。因此,登基后,就采取措施,兴建学校,选拔学官,并坚持把教育作为衡量地方官政绩的重要指标。 从朱元璋登基开始,士子一旦考入太学,官府免费供之读书学习。明初宋濂《送东阳马生序》,为我们保存了这方面的史料。 宋濂生于元武宗至大三年(1310年)十月十三日,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思想家。与高启、刘基并称为“明初诗文三大家”,又与章溢、刘基、叶琛并称为“浙东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学者称其为太史公、宋龙门。

4.救灾。 朱元璋非常重视自然灾害的救助。湖北水灾时,户部主事赵乾拖沓半年才跑到灾区。这位庸官,成了中国古代史上第一个因救灾不力被杀头的官员。 古代信息交通科技严重落后,而救灾却是人命关天的事,如果灾难来临时,还要一级级请示汇报,会误了救灾大事,因此朱元璋诏令:倘若灾情紧急,地方官可以不经请示,先期开仓赈济。 朱元璋这几样大刀阔斧的社会福利,在整个中国古代史上,堪称力度空前。亲手造就这个福利体制的朱元璋,临终时刻,依然对民生念念不忘。遗嘱里反复叮咛,就是自己的丧事要从简,更不要影响民间的婚丧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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