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改土归流也还是有很多人都知道的,这个制度在有一些朝代是有皇帝实行过的,那么也有人要问了,这个改土归流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什么叫这个改土归流呢?还有改土归流的弊端又是什么呢?这些问题也都值得讨论讨论,学习学习,感兴趣的可以一起来看看。
改土归流顾名思义,就是改掉已经有的土司制度,然后把权利收回,让流官去当时实行统治。
详细解释:
明清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 废除土司、实行流官统治的政治措施。即改变过去以当地统治者为世袭官吏(土官)的制度,按照内地做 法,委派有一定任期的官吏(流官)实行统治。
2.1、不彻底性
据统计,雍正年间共设“土司把总十六个,土千总四个,土千户一个。”清朝政府虽然在将一些土司制度盛行的地区的土司进行了废除,但是在另外一些地区,如云南、四川等又重新设置了新的土司,只不过新的土司相对于原来的土司来说,管辖的区域变小,权利和经济利益的获取也随着变小。在进行改土归流的地区,虽然府州级的大土司都被废除,但是大土司之下的土舍土目则都保留着,这种统治方法即为:“以土舍管土人,以流官管土目”.这种统治方法的缺点是很多地区的流官也难以管制住土舍土目,致使土司制度在名义上是废除了,但实质上还是长期存在的。
2.2、腐败性
改土归流之后,很多流官认为“土民者在水火,今即内附,已脱从前之暴虐,即略有需索,亦属无伤”,所以他们在任期贪婪成性,剥削土民。这种腐败性在改土归流期间无处不在:一些流官在丈量土地,清理钱粮期间,趁机抢占土地,索取钱财;一些流官和当地的土舍土目相互勾结,营私舞弊,对土民任意剥削;还有一些流官借机放高利贷,甚至强抢妇女等。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改土归流政策的推行,同时在纵容了土司制度的固存,制约了当代社会的发展。
3.1、加强了中央集权
虽然在改土归流的过程中,清政府在很多地区设立了流管这一政权,但是这种政权只是封建王朝的附属品,最终是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统治管理。改土归流政策打击的对象是集地方权利于一身的地方土司,成功达到了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目的,使一些不利于社会发展的陈旧陋习和规章制度被废除,有效的促进了封建王朝对西南边疆的统治。
3.2、完成了少数民族由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的转变
改土归流制度,促进了一些地区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使封建地主经济逐步成为了经济社会的统治者。西南边疆,特别是云南地区的生产和生活发生由于改土归流制度的推行从根本上发生了改变,最终导致落后的奴隶制度被社会淘汰。
3.3、减轻了农民负担
在实行土司制度的时候,农民每年必须交纳秋粮 280 石,并且还要另外征收火坑钱、锄头钱等。在改土归流之后,清政府开始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规定各府、厅、州、县征税制度必须按亩推行,每年农民需缴纳粮食 363 两。
相比于土司制度,改土归流之后的税收总数增加了,但是征税的过程有统一的制度,农民的经济负担减轻了许多,也很好的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3.4、增强各个民族之间的交流
实行土司制度的时候,西南各少数民族长期处于土司的统治之下,完全与世隔绝,使当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严重落后于其他地区,特别是在云南一些偏远的山区地带。生产力水平的差别导致了各民族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个地区之后的差别又导致了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收到阻碍。这种现象,在改土归流之后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好转,西南边疆各民族之后开始来往,汉族先进的生产力如兴修水利、铁农具的使用等,在云南地区得到了普遍的推广;汉族的粮食作物也逐步传入土司地区,方便了人民的生活;改土归流对这些地区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使当地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由上可知,清代改土归流政策是适应当时社会发展需求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推动了西南边疆特别是云南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大力发展。因此,我们在对清代改土归流政策进行评价的时候,应该考虑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各个方面的因素,不能单单因为改土归流在实行期间的各个弊端,就全面否定了它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