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清朝清政府这个也还是真的是有太多的问题可言了,简直就是要把人给看得气死过去,有的人说清政府对内对老百姓狠,对外国列强怂,有的人不信,但是这个事情还真的是真的,那么到底怎么说呢?下面跟随小编继续揭秘看看吧,感兴趣的不要错过!
这个问题其实就是要问晚清政府对内和对外政策的差异。所谓的清政府对内对老百姓狠,其实讲的是就是清朝统治者如何对待国内人民反抗和如何执政的的问题。清朝政府与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专制王朝一样,都是视人民入草芥的征服者,这一点无关满汉,皆是一丘之貉。
清政府对内的政治统治是极端残忍严酷的,它的统治结构较之前代更为复杂,核心是依附于皇权的官僚体系,暴力机器是以八旗绿营为核心的军事体系,以及依附于政治权力的体制外吏役人员,这一切构成了清政府对人民压迫统治的基本制度条件。
大一统的专制主义王朝对内统治方式也是非常残酷的,这一点清朝自然不会例外,人民只是极权政治之下的普遍奴隶。举一个例子,清帝国残忍的刑罚体系,清朝沿袭了历朝的“五刑”体系,在正式的刑罚制度中没有监禁刑和罚金刑,有的只有肉刑,极端残忍的各种肉刑,还不能体现这个政府对老百姓的残忍狠毒吗?除此之外,还有祸及子孙家人的“族刑”,“诛三族”、“诛九族”的残忍足以说明这个政府是残害人民的政府。
对于敢于反抗的异端力量,清政府自然会全力镇压,丝毫不会手软。清政府作为执政者,为了维护其执政地位,残忍镇压反抗力量,消灭一切颠覆可能,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至于说清政府对外国列强很怂,这种说法也不是很准确。清政府第一次与西方的国家力量发生接触是乾隆时代的英国马嘎尔尼使团来华。在所谓乾隆盛世的时代,清政府对西方列强的态度是十分倨傲的,他们认为天朝的富庶强盛,是这些海外蛮夷无法企及的高度。嘉庆时代的阿美士德使团更是失败,连傲慢帝国的皇帝一面都没见到。
当19世纪中叶来临,西方列强携坚船利炮的优势再度叩关而来,清政府也并未真的认怂,即便是战争失败之后,清政府被迫签订条约之时,他们也只是将条约视为羁縻逶迤之策,并没有打算真正遵守条约。从1842年的《南京条约》开始,清廷始终将条约视为临时性应急手段。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之后,洋人的强大军事工业和军事力量才真正慑服清政府。从此之后,清廷与西方列强的交涉才以妥协为主,清政府也认识到国内反抗是颠覆性的“心腹之患”,西方列强只是有着商业利益所求的“肌肤之患”。
第二次鸦片战争到19世纪末之间,尽管后来经历了中法和中日甲午战争,清廷对西方列强各国基本的外交政策依然是承认既有条约为前提的和平外交。19世纪末,中国国内反洋教势力义和拳运动引发了空前的政治危机,清政府的对外政策一度发生巨变,遂有庚子八国联军之役。这场动乱之后,清廷与列强签定《辛丑条约》,这才意味着清政府最终认怂,同时也真正意识到中国制度必须作刮骨疗毒似的改革,彻底走出传统,拥抱现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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