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给大家说一个比较严肃的话题,当然了话题也还是很有趣的,“贿赂”大家都知道的,从古至今都还是有的,不管是金钱贿赂还是美色贿赂常有的事情,但是每个时期对于贿赂也都有办法防止,也是命令禁止的,但是还是有人铤而走险也是常事,那么我们就不妨看看古代人是怎么防止“性贿赂”的呢?话说还是很有说法的啊,现在人也可以借鉴借鉴,对这个感兴趣的网友下面跟随小编继续揭秘分析!
“性贿赂”、“包二奶”、“找小三”虽然是现代人发明的专有名词,但却是从老祖宗那里学来的,我们老祖宗不知道“性贿赂”是什么,只知道“笑纳”和“恭敬不如从命”。
中国送礼就讲究个“投其所好”,有人喜欢钱、有人喜欢权、有人喜欢古玩字画,有人却偏偏喜欢美女。
送美女撵走孔圣人:
春秋时期,鲁国国君在孔子的辅佐下逐渐强大起来,旁边的齐国开始担心起来,谋士晏子给齐国国君献上一计,齐国于是就送给鲁国120匹骏马和80名齐国美女,送香车赠车模,鲁国国君季恒子立即笑纳了,从此神魂颠倒,夜夜笙歌,不思朝政,孔子被迫离开鲁国,周游列国前说“彼妇之口,可以出走,彼妇之谒,可以死败。盖优哉游哉,维以卒岁!”,意思是说,美女的几句话,贤明的大臣酒杯赶走了,美女和国君亲热一下,国家就要亡了,嗨,我还是养老去吧!这就是80美女打败孔子的故事,在美女面前,老夫子也不是对手呀!
送美女干掉对手:
再举一例,董卓当年用一匹赤兔马骗吕布杀了丁原,二人誓为父子,司徒王允祭出貂蝉这个美人计,一女许两夫,先把貂蝉许配给吕布,转身把貂蝉送给董卓,这是典型的“性贿赂”,董卓没有想到美女远比赤兔马的威力大,最后惨死在吕布的戟下,吕布也成了三姓家奴,一辈子被人看不起。
送美女让对方精尽而亡:
朱常洛是万历皇帝偶然临幸一个宫女而生,从小就爹不疼娘不爱,占据皇长子优势,在东林党的支持下,好不容易斗败郑贵妃及福王朱常洵登上帝位,郑贵妃非常贴心的送上8个美女(《罪惟录》也记载:及登极,贵妃进美女侍帝。未十日,帝患病),从小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朱常洛哪里享过这样的艳福,结果和8个美女夜夜笙歌,精力不济就吃壮阳药,结果刚当上皇帝一个月就驾崩了,这就是有名的红丸案。真是有好命没好福呀!
特殊的性贿赂—送美男:
唐朝中期的“红妆时代”,武则天掌管天下,美男开始流行,武则天最先的男宠是大和尚薛怀义,后来爱上太医沈南蓼,但是这两个人年龄太大,力不从心,武则天的女儿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把自己最喜欢的两个“花美男”张易之、张宗昌兄弟送给武则天,则天女皇非常满意。
当时,太平公主、上官婉儿、韦皇后、安乐公主对美男这样的礼物从来都是“笑纳”的。
在古代,性贿赂简直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绝对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行贿手段,我们还知道的有夏桀与妹喜、商纣王与苏妲己、周幽王与褒姒、夫差与西施,简直不胜枚举,一时间“美人计”“性贿赂”泛滥,物极则必反,官员的生活作风问题原来越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反腐手段”也是层出不穷。
其实,在中国相当长的时间里,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上至皇上王公大臣,下至平民百姓
都一样,但是可以纳妾,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从先秦到清朝,历代法律都严禁“有妻更娶”,对于重婚罪,先秦是最高可判死刑,唐、宋规定,以婢为妻“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元代规定:有妻妾再娶妻妾者,要打47大板,并且当堂判离,明清时期规定:凡以妻为妾着杖一百;以妾为妻着,杖九十,并改正”。可见,各个朝代允许重新娶妻,但是严禁“二奶转正”,也就是说,别人送给你的美女,你只能纳为妾,不能娶为妻,尊卑不能乱了。
虽然有律法管这,但是官员超标纳妾和变相纳妾仍然十分严重,唐代就规定,发现“家外有家”的,轻者处分降级,重则罢官免职。
古代青楼合法,这里往往成为官员们受贿的重要场所,宋仁宗就规定,负责刑狱的官员“不得赴妓乐”,到了宋神宗时候,扩大到政法司法领域,所有的监察官员一律禁止嫖娼,当时的丞相王安石亲自“扫黄打非”,不少官员撞枪口上。
朱元璋就规定,发现官员逛青楼,一律杖责六十,官员的子孙们也得打屁股,光是打屁股还好,最头疼的是,除了打屁股,还一律免职,永不叙用。
朱元璋的重孙子朱瞻基更彻底,直接下令取缔“官妓”,官员严禁涉足红灯区。清代开始也是搞得声势浩大,颇有成效,顺治帝甚至裁减宫中的教坊女乐,用太监代替,康熙帝继承顺治的政策,明文规定:“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
看来,古人对“性贿赂”也是颇为头疼,为了消除这个弊病,朝廷也是操碎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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