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航海时代的来临,西班牙人率先到了美洲地区,随后才是英国等一些其他欧洲国家。了解了这段历史我们会发现,在这段殖民史当中,西班牙人与当地的美洲印第安人有通婚的情况,而英国人却是极为排斥的。那么这是为何呢?同属欧洲人,为何差别对待如此严重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聊一聊吧。
西班牙人本来就是混血,以伊比利亚人、克尔特人为主体,吸收了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希腊人、阿拉伯人、犹太人的成分,肤色较深,以黑发为主。
英国人主体是盎格鲁撒克森人,混血成分不高,肤色较白,多为金发。
西班牙人名义上是探险者,实际上成分复杂,混有大量海盗、犯人、流氓、失业者,不是传统意义上虔诚的天主教徒。并且以单身汉为主,有旺盛的生理需要。
英国人则多是虔诚的清教徒,信仰坚定、行事谨慎、服从安排,有集体观,多是拖家带口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
西班牙人生性散漫,得过且过,往好了说是热情浪漫,往不好了说就是招蜂引蝶之徒。
英国人循规蹈矩,即便是单身,要知道,清教徒们也十分讲究禁欲。
再来比较一下被征服者的不同。
首先我们知道一个是在北美大陆(英国),一个是拉丁美洲(西班牙),至今美国往南的美洲全境,几乎都是说西班牙语。
西班牙面对的印第安人社会发展水平高于北美大陆的印第安人,被征服后能服从西班牙人的安排,皈依天主教,天天干活(以采矿、种植为主),这种社会融合继而为种族混血产生了基础。
英国人面对的是更为原始的印第安人,开化程度低,不爱干活,与英国人不相容,后来逼的英国人不得不倒卖黑奴来北美参与建设,所以在美国倒是会产生很多黑白配,接触才有可能嘛。
美国土地上的印第安人大约为1000万,因为疾病与战争不断损失,急剧减少,成为北美大陆的少数人群(现今的纯种印第安人已不足300万)。英国与其他欧洲人则源源不断的来到美国大陆,欧洲内部人之间的“混血”可能性更大。
西班牙本来就是个人口小国,美洲大陆也对欧洲人民缺乏吸引力,西班牙人在拉丁美洲
始终属于人口少数群体,又分散在近两千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内,与当地人的混血成为不得已的普遍现象
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两两不同的特点,决定了未来北美与拉美走上了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
英国人为班底建立起来的美国虽然也是个移民大国,但主体绝对是信奉新教的白人,与固守传统宗教的印第安人始终保持泾渭分明的界限,当中也不乏杀戮纷争,随着印第安土著人口的日渐式微,现已构不成对美国的任何威胁。
而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建立起来的拉美大陆则成了混血儿的天堂,西班牙人(二代西班牙人甚至都不叫自己西班牙人,而叫克里奥尔人)、葡萄牙人、印第安人、黑人经过几百年的混血,混血种人已经占到拉美大陆的56%,在墨西哥、萨尔瓦多等几个国家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90%。
由于国家太多,个体太小,各国经济发展也不太均衡,不过至少产生了一个天大的好处——就像我文中所有的图片展示的那样——美女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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