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北美洲的原住民的印第安人,当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之后,西方的欧洲就开始进入到美洲大陆。在这个期间,西班牙、葡萄牙、法国和英国等这些西方列强国家就曾有过针对印第安人的大屠杀。后来美国独立之后,慢慢的占据了半个北美大陆,同时也展开了针对印第安人的驱逐以及大屠杀。当年那些美国的开国元勋们,起初高喊人权的那些领袖们,到了此时也是主张着驱逐或是屠杀印第安人。
华盛顿在生前曾对他的中将领说过:“在所有印第安人的居住地没有被摧毁之前,不要听取他们任何和平建议。”当年美国《独立宣言》主要起草人,大谈“所有人都是生而平等的”美国第3届总统托马斯杰斐逊也是主张对印第安人展开大屠杀。在1807年的时候,杰斐逊曾经说到:“必须是追求灭绝印第安人为目标,或者将其驱赶到我们不会去的地方。”
到了1814年,为了加强驱赶印第安人和屠杀印第安人的力度,美国的詹姆斯麦迪逊政府参考了100多年前1703年北美各地区殖民地议会所作出的屠杀印第安人的规定以及奖励。麦迪逊政府将这条规定重新颁布使用。规定中写道:每上交一名印第安人的头盖皮,不区分男女老少,美国政府就会奖励50-100美元的奖励。杀死12岁以下不包含12岁的婴幼儿或是杀死女性印第安人都将奖励50美元;杀死12岁及以上的青壮年男性印第安人将被奖励100美元。
50美元和100美元对于当时的美国人来说无疑是非常诱人的,这一项政策趋势这不仅仅是美国军队对印第安人展开大屠杀,甚至还出现了很多美国民众自发组织的队伍对印第安人进行屠杀,以此获取奖金。由于当年没有有效的人口登记数据,根据目前史学家的预算,在这场惨无人道的印第安大屠杀期间,被屠杀的印第安人至少不低于500万人,最高判断可达到2500万人。不得不说这项政策的出现,彻底将印第安人的世界毁灭了。
下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