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应该都知道,在古代,不管是哪个朝代,宫女都是皇宫里面最卑微的,不管是做什么都要看别人眼色,而且还又可能因为一个过错就丢掉性命。那么在清朝,宫女的制度是怎么样的呢?清朝又是如何选择宫女的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大清王朝甄选宫女是每年度一次。宫女的录用权则由清朝政权时期的内务府负责。内务府是一个专为清王朝政权服务的单位。根据清朝制度,年满13岁的包衣家庭的女子,【包衣就是清代八旗机构的一种封建人身领属制度,它是中国古代封建主仆制度的延续,体现了封建等级社会中臣仆与领主之间的人身隶属关系。包衣人;满语全称包衣阿哈,本意为家里的仆人,指清代满洲贵族家中豢养仆人,或朝廷封赐隶属于满洲贵族宗室管理的属民。】都要参加宫女的候选。和入选秀女一样,没有经过选宫女这个流程的包衣女子不得擅自婚配,只有落选的女子才能再行婚嫁。清朝时期宫女的选拔和秀女的选拔在时间上有所不同。一般来讲,宫女是在皇宫中的御花园进行挑选,一轮面试通过即可,录用的就留在宫中为宫女,面试未通过的就可以回家了。选上的宫女要学习宫中的规矩规则,根据分配不同则接受相应的培训,培训合格即可分派到各自岗位当差。
优质的宫女会被分配到皇帝、皇后、嫔妃、公主、阿哥的宫中服侍。等级不同分配宫女的数量也不一样,查阅清朝典制书籍得知,康熙执政时期规定:皇太后设12名服侍宫女、皇后设10名、皇贵妃设8名、贵妃设8名、嫔妃设6名、贵人设4名、常在设3名、答应设2名。剩余资质能力一般的宫女就会被分配到六局二十四司从事基层工作。
但也有例外,比如说个别运气好的宫女一旦被皇帝对上眼的话,难免就会被皇帝临幸。宫女一旦被皇帝临幸后,宫女的身份自然而然也会改变,鲤鱼跃龙门,由仆人成为主子。一般来说,被临幸的宫女刚开始会被封为答应或常在,然后再根据受宠的不同,册封为贵人或者嫔妃。宫女除了能做皇帝的女人之外,那些深受皇帝和皇后喜爱的宫女,甚至会作为皇帝的赏赐品,赐婚给一些大臣做妾室或填房。但也有一些宫女命不好,头脑又不灵活、嘴巴还不会说话、没有私下贿赂的管事太监或女官的,就有可能被分配到皇宫偏远的一些地方。这些宫女就有可能被资历深的老太监、老宫女欺压,更有可能遭受主子的虐待、折磨,甚至会丧命。
乾隆时期的惇妃就曾今将一宫女活活暴打致死。还有一些侍奉公主的宫女,就有可能成为远嫁公主的陪嫁品,以至于老死异国它乡。而在清朝初期殉葬制度存在时,有些宫女还会成为陪葬品。由此可见,宫女和秀女之间仅有一字之差,但所体现的命运也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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