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初唐的杨炯其实还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人,话说他是初唐四杰啊,但是这个杨炯却非常的低调,话说他有说一句话叫“吾愧在卢前,耻居王后”,那么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就着这些我们一起来分析揭秘看看具体是怎么回事吧,感兴趣的别错过了!
题目所述原文出自《新唐书·文艺传.上》:
勃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皆以文章齐名,天下称“王、杨、卢、骆”,号“四杰”。炯尝曰:“吾愧在卢前,耻居王后。”议者谓然。
初唐时,王勃、杨炯、卢照邻和骆宾王四人均以擅诗文见称,特别是在改变齐梁“宫体”浮靡诗风上,都作出了很大贡献。被合称为“初唐四杰”,排名上则为“王、杨、卢、骆”。
事实上,四人的文风各有所长,难分伯仲。而王勃之所以排名居前,除凭《滕王阁序》中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外。诗中也常有出彩之语,如《秋日别王长史》中的:“野色笼寒雾,山光敛暮烟”。《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故此一排名在当时还是获得广泛认同的,筱静也认为比较公正。
扬炯之所以有:“吾愧在卢前,耻居王后。”并且获得议者认同。这大多不单指诗文,而是涉及到王勃的为人处世,特别是其被判死刑一事。
王勃少年时曾从长安著名医生曹元学医,熟医理,著有《黄帝八十一难经序》。咸亨二年,王勃从蜀地返长安,他听说其朋友凌季友任虢州司法,便向其求助:“闻虢州多药草,求补参军。”(《旧唐书·王勃传》)
在凌季友的帮助下,王勃也如愿任职虢州参军,但在任职其间,一个叫曹达的官奴犯了罪。出于私交,王勃便将曹达匿藏起来。但事后又怕走漏风声,会连累自己,便对曹达作出了杀人灭口之事,也因此被判了死罪,幸遇大赦,改为三年徒刑。而他的父亲也受牵连被贬至交阯(今越南)。
杨炯的为人则性情耿直,恃才倨傲,对官场伪善作派常有讥讽,因此,不满王勃为官所为,也合其性情。此话根源多出于此,因为“耻居王后”的“耻”字下笔极重,显然已超出了以文论文的范围。而“愧在卢前”则应是正常的自谦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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