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明朝洪武年间爆发的“空印案”,这是明初四大案件之一,有数万人因为这起案件获罪。所谓的“空印”就是说先在文书当中盖上个章子,然后等到需要用的时候再填写具体的内容。这种做法原本是各地的官员为了完成差事搞得一种权宜之计,却哪曾想到酿成了惊世巨案。那么“空印案”发现之后,明朝的朝廷又是如何解决“空印”问题的呢?
由于朱元璋草根皇帝,对于元末时期官府的黑暗以及官员的探勘是极其痛恨的,为此还多次发表了对“胡元制治”的强烈不满,所以在明朝建立之后为了惩罚那些贪腐,便制定了非常多的律法以及措施。不过这样的立法本就属于是在谈岁当中的,所以就会有很多的漏洞和不足的地方。而空印案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
朝廷规定,每年核对和清查和各地区的财政收支以及税款账本,规定在审核当中,需要求地方所提供的账目必须是与户部数据完全一样的,不得有分毫偏差,加盖印章,直到核对准确了为止。由于当时各地上缴的是粮食,但粮食在运输途中多少都会出现一些耗损的,于是这就导致了地方与户部的数据出现了偏差,导致的结果就是那些报账的官员通常要往返好几趟才能完成财务的审核。
但是古代的交通条件是非常有限的,很不方便,距离京都南京比较近的江浙地区倒也还好,若是在四川、云贵、晋陕等这种非常遥远地区的,那官员可就到了血霉了,多跑几趟的话,估计一年就这么跑过去了。这一路上不仅耗费时间很长,而且重新核对填写账务也是一个极其麻烦的事情。古时候不像现在,敲几下键盘或是重新打印就能搞定了,账簿是需要重新核算、填写和修订的,可以说是耗时又耗力。
所以,为了保证核查的工作能够简单化,能更节约时间,能够顺利的完成,所以各地官员前往户部的时候通常会事先携带一些已经盖好印章的空白书册。到了户部之后若是发现账目不对,那么就可以马上重新修订和填写,这样就能大大节省时间。虽说这种做法不和规,但是这种做法本就是从元朝时期所遗留下来的做法,再加上也从未被明朝的律法所禁止过,所以当时的各地官员也未将这件事情太放在心上。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种做法竟然引起了一场空前劫难。
公元1377你看,也有说是1382年,太祖朱元璋在民间视察时偶然间发现了有加盖印章的空白书册,于是便命人彻查,于是空印案就爆发了。得到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在《明史》中记载的是太祖朱元璋“盛怒”,直接将其定性为了欺君之罪,下令将这起案件有关联的官员全部逮捕治罪。在《明史·刑法志》中有记载到,朱元璋将各级的主印官员全部处死,副手一下全部杖刑100并发配充军。于是各省布政使以下,各府、州、县手握印信的官员全部杀干净了,各省最有参政、通判、判官,州同知、府同知等等副官全部杖刑之后充军。
方孝孺的《叶郑传》中有记载到:“行省言臣二十余辈、守令署印者皆欲置之死……竟杀空印者”。在惩罚各地区主副的同时,朱元璋还认为各地区的检察官与言官也没有尽责,尽然协同地方官欺君罔上,于是又有一大堆的十三道御史因此遭了罪。在吴晗的《明史·刑法志》、《国史概要》以及《朱元璋传》中记载:因为“空印案”而获罪被杀以及株连的官员至少高达3-4万人。
其实对于这起案件,朱元璋之所以这么的恼火,除了因为各地官员本身存在违规的现象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朱元璋认为这样会对大明的统治或是说对自己的统治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同时为了根除一些朝中的弊病,所惩罚的力度才会这么的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