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死刑在我国古代是一种非常严酷的惩罚之一,所谓的“杀人偿命”,一般就是用于惩罚那些有极大民愤的犯罪分子。不过说到这就有一个问题了,若是犯罪的人不想死,那会不会就会有什么方法逃避官府的惩罚呢?今天小编要说的这个方法就是在清朝康熙到乾隆年间逐渐泛滥的,成为了富人免死的一大法宝,那就是“宰白鸭”。
那么何为“宰白鸭”呢?所谓“白鸭”,实际上指的是哪些已经被拔去了羽毛,放在案板之上等待宰杀的鸭子,实际上是用来比喻那些收了富人钱财,自愿为富人顶替死罪的普通老百姓。实际上,富人买通普通老百姓为自己顶替死罪,这也不是一件稀罕事,自古以来就有着十分悠久的传统,那么这一丑恶的社会现象为什么到了清代才得以发扬光大呢?
这就要从中国古代的“愚忠”思想说起了。俗话说得好:“皇帝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正是在这种忠君、忠父思想的影响之下,“宰白鸭”的现象才能够崛起。比如在清朝嘉靖年间,福建泉州的陈知府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发现一位16岁少年似乎已经被买通,成了为富户“宰白鸭”的替罪羊,于是经过耐心劝说之后,这位少年才承认,确实是因为家里太穷,所以才拿了富人家的银子顶替死罪。
于是陈大人一声令下,命令当地县衙重审此案,然而过了十几天之后,当地县令禀报陈知府,就是这个少年犯下了这样一桩严重的杀人罪行,并且他自己再次招供了。陈大人感到十分奇怪,于是就去县衙见到了这位少年,询问他为什么不实情招供,将真相大白于天下。结果这位少年留下了悲痛的泪水:“如果我翻供的话,不仅县衙的人不会放过我,就是家里人也会受到这件案子的牵连。与其这样,还不如让我一个人背负着罪孽死去,还能为家里人减轻经济负担。”
由此可见,在当时,贫苦百姓们的父母,是参与“宰白鸭”事件的主要人物。通常只是为了几十两银子,这些父母就会因为贪财和犯了死罪的富户们串通一气,将自己的子女逼上绝路。而在古代“愚忠”思想的影响下,贫苦人家的子女们只能接受父母们的安排,一个接一个的成为待宰的“白鸭”。毫无疑问,这种“宰白鸭”的做法严重的破坏了清朝司法的公正性,也是导致清朝灭亡的间接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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